小飞象药业终端客户战略合作合同(网签)
【提示条款】
欢迎您与我司【重庆市小飞象药业有限公司】签署本《小飞象药业终端客户战略合作合同》(下称“本合同”)。本协议是重庆市小飞象药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和您(简称“乙方”)所约定的规范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协议。您勾选“我同意”或点击“我已阅读并遵守该协议”按钮,即表示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地毫无保留地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或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或无法理解条款内容,请您停止申请/注册/签署程序。
您保证您签约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件号、您实名认证的且有效的银行账户等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合法性,如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您自行承担。
您应当确保: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者其他合法主体,则您应当保证您已获得完整授权,有权使该公司或该合法主体接受本合同约束。如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质或未获得完整授权,应承担因此导致的全部后果,且我司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供应商):重庆小飞象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C3MEHH7J
乙方(药店/诊所/医疗单位):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围绕乙方产品经销、营销策划、专业能力、品类服务及深度会员服务,五个板块赋能事宜,达成战略合作关系。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建立经销关系,即乙方从甲方处进货并对外销售。
2、经销产品:甲方销售的所有产品.
就未列入上述经销产品的产品,双方事实上建立经销关系且无专门约定的,应适用本合同约定处理。
二、合作权限
1、经销期限:自您勾选或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合同的次日零点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期限届满,双方应另行签署新的合同,若双方未签署新的合同,但以实际行动履行本合同项下内容,视为本合同期限自动延续三年,直至双方协商一致解约。
2、经销区域: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3、经销渠道:乙方线下门店,乙方可在乙方门店所在区域开展向甲方采购商品的线下零售业务,不得通过任何互联网渠道进行甲方商品的线上销售。
4、经销权限:终端零售商。
三、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专属客服服务,全方位解决下单过程中所遇问题。
2、学术赋能:甲方为乙方不定期举行线上学术讲座,加强交流,及时掌握行业动态。
3、经营赋能:甲方定期举办赋能增长新零售研讨会议,为乙方提高合作企业的经营质量和管理效率;乙方往返交通费自理,到达会议所在地食宿费甲方承担。
4、团队及专业赋能: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共同量身定制激励机制、增长方案、专业提升方案、团队训战方案等并共同组织实施落地。
5、动销赋能: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共同制定阶段性动销方案,甲方调配动销员支持乙方共同落地销售目标。
6、会员深度服务赋能:甲乙双方共建会员服务体系,并共同组织落地服务。
7、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商品朋友圈素材及终端宣传物料。
8、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药典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的产品为特殊商品,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若乙方认为甲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相关情况。经双方同意,甲方应召回问题货品并在检验后查实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同等规格和数量的产品,由此产生的退(换)货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9、关于退换货:甲方不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货品破损,乙方可拒收货品。如果在乙方货品开箱后发现破损,应及时联系甲方协商处理退换货事宜。
10、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销售必须的各种合法证件的复印件,包括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质量标准、物价登记表、市场销售委托书及产品检验报告单、宣传资料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
四、乙方责任、义务
1、价格维护:乙方应保证在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在的线下门店,参照甲方产品统一的零售价开展零售业务,特别是战略主推品:蛮龙液(50ml*6瓶/盒*20盒)、龙蛾酒(50ml*6瓶/盒*20盒、500ml*1瓶/盒*6盒)、田七颗粒(3g*10袋/盒*120盒)、杏香兔耳风软胶囊(0.65g*36粒/盒*300盒)。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按出库单上采购金额的十倍赔偿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区域限制:乙方严格按照约定的区域开展产品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协议区域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销售,否则均视为窜货,乙方应按出库单上采购金额的十倍赔偿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销售限制:乙方应保证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在的线下门店,严禁将甲方商品在任何互联网平台挂网销售,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按出库单上采购金额的十倍赔偿甲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上柜率及陈列:乙方应保证在门店内,甲方战略主推品蛮龙液(50ml*6瓶/盒*20盒)、龙蛾酒(50ml*6瓶/盒*20盒、500ml*1瓶/盒*6盒)、田七颗粒(3g*10袋/盒*120盒)、杏香兔耳风软胶囊(0.65g*36粒/盒*300盒)所占货架陈列面不少于 4 个或端架陈列一排满放。 确保系列产品的视觉化品牌效应,并做出美观的产品陈列或展示,保证产品的持续动销。